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可回收垃圾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有害垃圾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应当通过焚烧发电、填埋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农村分散住户产生的其他垃圾鼓励就地处置。其中,容易腐烂的部分可以通过还田、堆(沤)肥、生产沼气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