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定期报送城市管理部门。从事有害垃圾贮存、处置的单位,还应当将台账报送环境保护部门。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