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乡镇、街道应当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会同当事人所在单位,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确定重点防范对象,及时排查化解家庭纠纷,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