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其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委托检测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