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