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