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由省、设区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发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