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