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路政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勘验损失,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者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