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路政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地下管线发生紧急故障确需掘路抢修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补办审批手续申请。因占用、挖掘公路需要砍伐公路林木、占用绿地的,应当符合树木、绿地保护规定,并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