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登记程序/第二节 变更登记第三十条已废止商事主体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商事主体类型填报登记信息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