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农林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十一条有效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铺装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道路铺装材料,优化铺装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气体排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