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铺装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道路铺装材料,优化铺装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气体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