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干散货码头、集装箱码头以及其他易产生粉尘的码头,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堆场采取封闭抑尘措施,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运输、储存系统防治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