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喷雾等措施,并根据道路扬尘控制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