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