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端砚石资源探矿权新立、转让、延续、保留、注销登记,端砚石资源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及其出租、转让审批,应当依法向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矿业权手续。禁止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勘查端砚石资源。禁止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端砚石资源。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