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梵净山内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划定重点防火区域,明确责任人,并设置防火标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点灯、烧香等活动,应当在指定区域进行,并由专人管理。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