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第二章 促进措施/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生产者在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准的前提下,简化产品包装,避免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鼓励和倡导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专业市场、各类商品零售门店使用环保购物袋。鼓励使用草绳等原生态环保材料捆绑包装农产品,逐步淘汰工业胶带、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包装材料。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