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