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第八条已修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和经营管理者应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反本规定发布小广告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