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二章 名录保护/第四节 名录退出第三十条有效符合名录退出条件和申请退出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调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退出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