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技艺代表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开展传授、展示技艺、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等活动;

(二)依法向他人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以及有关原始资料文献、实物和场所等,并获得相应报酬;

(三)申请获得项目保护经费或者技艺代表人补助;

(四)传承和创新白酒传统酿造技艺,提出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五)参加培训、对外交流等活动;

(六)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