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树林湿地和热带火山熔岩湿地等稀有和独特湿地资源的保护,开展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设体现本市生态环境显著特点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景观。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