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二条有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建设,为公众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