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建设,为公众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