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本市鼓励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