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安全运营的需要,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联动的财政补贴机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