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分层登记制度。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及附着建设项目开发的地下空间,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