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地上空间的,其上方、周边相邻土地和建(构)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