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投资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以及无障碍设施等,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