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电信设施优先供电保障机制,以委托方式转供电的,接受委托的转供人应当优先保障供电。供电费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