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已废止省电信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电信行业发展规划、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通过座谈、论证、听证或者其他公开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