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五章 公众参与和惠益分享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单位、个人使用再生产品、替代产品和其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产品,减少对野生生物资源的依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