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排放有毒有害物,造成农田污染的,由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毁坏水利设施的,由市、县(区)水利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