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遵循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奖惩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