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采取辱骂、威胁、侮辱、推搡、殴打等方式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