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在依法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管理规约、行业协会章程时,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对文明行为相关内容予以具体约定,由成员共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取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