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学校指导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师范类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课程。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编写家庭教育读本。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