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