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二十一条有效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期间,县级以上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应当采取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国防教育论坛、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等形式,集中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实效。国防教育保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