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内容与形式第十七条有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明确兼职国防教育教员,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开展学生军事训练,使其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