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内容与形式第十六条有效高等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国防教育教员,通过开设军事理论教学课程、开展军事技能训练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与技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