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高等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国防教育教员,通过开设军事理论教学课程、开展军事技能训练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