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当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否符合设置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核查;未按照规划许可实施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书。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