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方可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