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是否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符合本市实际。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