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公证协会可以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建议。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