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证条例/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支持公证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指导公证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