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证条例/第四章 公证程序第三十一条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