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加强植物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和应用,推动农林产业质量提高。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