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质量兴农战略,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策引导,提升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强化市场监管,提高种业发展水平,突出特色品种优势,促进农民增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